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及《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和推进我院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平则 吴易雄
成员:孟永亮 王冬冬 郝 炜 赵盛举 李静 崔腾飞
陈晶晶 白婷婷 郑浩东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王冬冬
成员:李静 崔腾飞 陈晶晶 何云峰
3.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在全体硕士生导师中随机抽取(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回避)5名专家成员组成,负责对复试考生现场打分。
4.学院团委负责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负责接待学生咨询。
学院教务办负责对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的审查,不符合相关标准者不予推荐;负责接待学生咨询、相关资料收集保管、数据汇总统计、材料上报等其他工作。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综合评价指标成绩的审核鉴定。
办公室负责协调、录像、用印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5.全国CET-4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6.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的课程考核合格,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居于本专业前20%。
三、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研究生名额为5名,结合学院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专业人数情况,名额分配如下:行政管理3名(包括学校倾斜指标1名),法学2名。
四、综合遴选办法
1.综合遴选成绩满分100分,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及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20%。
2.综合评价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英语六级、国家级荣誉8项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指标构成,单向指标上限分值2.5分。志愿服务以提供省部级获奖证书为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具体内容、等级及名次赋分,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确定。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教务部认定结果为准。综合评价指标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对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存在争议的加分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最终裁定。
4.综合遴选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5*80+综合评价成绩。
5.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位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综合遴选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按照学生综合遴选成绩及本单位推荐优秀本科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6、在推免工作中申请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依据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1、参军入伍服兵役。凡有参军入伍服兵役者加2.5分。
2、参加志愿服务。指本科就读期间通过学院组织推荐参加的、获得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的支教、支农服务项目。省部级加2分,国家级加2.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国际组织指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欧洲联盟,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世界贸易组织等)或五个以上国家成员参与的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国际足球联合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等)。政府间组织2.5分,非政府间组织加2分。
4、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以下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且能在中国知网查询到的科研论文。
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篇计2.5分,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CSCD收录的正刊论文每篇计2分。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应当为此三类收录期刊。其它论文不计分。
5、竞赛获奖。国家级竞赛指国家“六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此之外,国家级竞赛还包括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学会)组织的、不低于九省市成员(团队)参加的竞赛,包括由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主办的五个以上国家成员参与的竞赛。
学生作为团队主力成员(本人排名前五名)参加的国家级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加2.5分。
省级竞赛包括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不低于30名成员(或团队)参加的竞赛。
学生作为团队主力成员(本人排名前三名)参加的省级竞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加2分。
6、获批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类项目或课题)。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或课题,加2.5分;学生获批主持省级项目或课题,加1分。
7、英语六级。全国CET-6考试成绩425分(含)——500分(含)的,加0.5分;501分(含)——550分(含)的加1分;551分——600分(含)的加2分;601(含)分以上的加2.5分。
8、国家级荣誉。指学生在本科就读期间通过学院推荐获得国家级各项荣誉(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国家级三好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每获得一项奖励加2.5分。
9、本细则中的国家级竞赛、国家级荣誉、国家级项目没有明确规定的指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国家机构、全国政协、国家级人民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设立的竞赛、荣誉、项目。
本细则中的省级竞赛、省级荣誉、省级项目没有明确规定的指由省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国家机构、政协、人民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设立的竞赛、荣誉、科技创新项目(课题)。
10、上述论文、获奖及项目等,如已依据学校规定用于学分奖励的,则不再计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11、上述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第2位中。
12、若出现综合遴选成绩得分相等情况,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综合评价成绩、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国家级荣誉、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英语六级的顺序,得分高者优先推荐。
六、时间安排
1、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22年9月16日下午5点前向学院提交《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附件3)及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2022.9.17-9.18)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申请者GPA排名、综合评价指标材料审核,计算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填报《XXX学院(部)XXX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附件4),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学院于2022年9月18日18:00前提交推免材料电子版,9月19日上午12:00前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拟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遴选考核成绩等)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5、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上传成绩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七、接收工作程序
1、报考资格审核。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推免条件,对研究生院下发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考生信息审核。
2、组织复试考核。由复试专家组对攻读我院学位的推免生进行专业复试,产生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学校。
3、录取名单审定。根据学校安排,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八、推免工作平台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九、工作纪律
1、学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免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高度重视资料保存,工作留痕,做到推免工作有迹可查。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学院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学院纪委委员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违反遴选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建立回避制度。学院领导干部及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申请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要主动报备。
3、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4、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申诉。
十、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18306891559(白老师)15934402527(郑老师)
申诉电话:
13835498983(孟老师)
0351-7073295(学校监察室)
0354-6283456 6286586(研究生院)
十一、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由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原相关办法自行废止。
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5日